全國人大昨天通過「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改變最大的是選舉委員會的組成和職能,修改之後,估計傳統定義的愛國愛港人士在選委會中的比例將大幅增加,或達三分之二;加上特首候選人提名門檻收緊,需要五個組別都有最少十五人提名;日後的特首人選將牢牢掌握在中央手中,再無懸念;即使商界及民主派聯手,亦無法左右大局。

特首人選掌握在中央手中

另一邊廂,對於立法會議席的分配,「決定」則留有空間。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早前在在全國人大開幕禮上,就有關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作出說明,期間提出賦予選委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前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其後演繹王晨的說法,指「較大比例」意味選委會產生的議員,要多於功能組別和分區直選議員,並舉例指選委會有四十席、功能組別三十席、分區直選二十席,這才叫選委會「較大比例」。而建制圈子中,亦盛傳中央屬意選委會四十席,分區直選二十席。

不過,昨天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只規定選舉委員會負責選舉「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每屆九十人,通過選舉委員會選舉、功能團體選舉、分區直接選舉三種方式分別選舉產生」;當中三種方式只是並排,並沒有給予選委會特殊地位用語,亦沒有指選委會要「較大比例」。據了解,有關決定草案曾經修改,不過修改前後都未曾出現過「較大比例」的字眼。

港區人大葉國謙表示,究竟立法會議席分布,是三種選舉方式各佔三十席,又或是分區直選二十、功能組別三十、選委會四十,仍未有定論,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但昨天通過的「決定」用語,明顯給予空間。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副團長、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黃玉山透露,人大未曾討論有關方面的事情,亦未將立法會各界別的詳細分布講清楚,他相信中央目前仍在諮詢意見,亦需與特區政府交流。他認為,中央可能手上已有初稿,但需聽取意見後才作決定,而有關立法會細節需由人大常委會處理。

另一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亦指,《決定》內容沒有寫明「大比例」,即現時仍有空間探討議席分布,他說自己仍希望爭取立法會各個界別均衡參與,即每個界別各佔三十個議席。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分析,中央可能希望就立法會分布再聽取意見,未必想馬上作最後決定。他指,若直選議席太少,或不利愛國黨派、不利愛國陣營群眾基礎,當中直選界別究竟有二十席還是三十席,對大局影響不大,不過對於民建聯、工聯會及小型愛國黨派的利益衝擊大,有機會影響日後招攬人才及壯大組織規模上的工作。

杜良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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