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舉制度】張勇:修訂後代表性更廣泛(附發言全文) 03月12日 列印 張勇(小圖,網圖) 出席記招講解《草案》內容。新華社資料圖片 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昨午以2895票贊成、0票反對、1票棄權,高票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國新辦今早在北京召開記者會,講解人大的決定。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勇出席。張勇講解《草案》內容時表示,有關決定能保障香港居民的選舉權,以及被選舉權。他指,制度經完善後,代表性更廣泛,也更符合社會的整體利益。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規定選委會人數增加至1500人,立法會議席亦增至90個;同時增加選委會職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