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男生於前年10月13日,因響應網上呼籲,破壞葵芳新都會廣場的「優品360」,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及賠償受損店舖1134.5元。裁判官形容案情嚴重,斥責被告行為「無法無天、比黑社會嚴重」。

案情指,7名年齡介乎15至54歲的男女響應網上號召,到葵芳新都會廣場「優品360」進行破壞,包括損毀貨架、鐵閘等物品。而15歲被告則跟隨其餘成年人,以雨傘掃下貨物。辯方求情時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被捕後有實質顯著改進,有強烈決心自我更生;案發時年輕,沒有足夠判斷力,容易受人影響而犯案。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形容被告行為「無法無天、為所欲為,比黑社會嚴重」,而被告行為有一定破壞性,終判處被告入更生中心及賠償1134.5元。被告聞判後一度流淚,其家人則向他叮囑好好保護自己。

案中其餘6 名被告均已先後認罪及判刑,6 人分別被判感化令、入更新中心、社會服務令及監禁8個月。

法庭記者:王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