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換氣量須遵守規定 政府設工作小組提建議
03月16日
食環署發言人今日表示,為控制病毒感染,食衞局局長即將在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向餐飲業務發出的指示中,訂明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方面須遵守的規定。食環署今日委任第599F章下在提供堂食食肆實施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規定工作小組的成員,就順利實施上述規定向政府提出建議。
發言人指,工作小組會就落實堂食食肆座位間鮮風輸送量達每小時換氣六次,以及使用符合指定規格和按實際情況適當地應用空氣淨化設備(具備高效顆粒空氣過濾(HEPA)結合紫外線C技術(UV-C)設備、HEPA設備或UV-C設備)作為替代安排,制訂具體指引,以供餐飲處所負責人、通風設備承辦商及空氣淨化設備供應商參考。
工作小組的主席為源栢樑教授出任,而成員包括有陳紫鳴、何鉅業、李兆江、李玉國教授、龍振邦醫生、蕭一鳴以及王盛衛教授。
發言人指,工作小組成員以個人身分獲委任,他們為來自不同專業界別的專家代表,包括公共衞生、工程(機械工程及建築設備工程)、測量及通風(通風系統工作及空調和冷凍領域)。另外,食環署和機電工程署將派出代表,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工作小組。
發言人強調,工作小組會與相關業界保持溝通,並相信工作小組會對成功落實第599F章下堂食食肆的通風規定作出寶貴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