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樓價「高不可攀」,即使是一家人,都可能會為住屋問題而產生衝突。有港男與弟弟一家三口同住400呎的市區公屋單位,但近日弟弟就提出以30萬元,要求他搬離單位,令他對應否接受感到相當苦惱!

有網民日前在網上討論區「連登」上,以「要一間400呎公屋定30萬現金?」為題發文,指其友人向他訴苦,表示弟弟近日開價30萬元,要求他搬走,這樣友人的弟弟、弟婦及姪兒,就可以獨佔400呎的市區公屋。雖然該名友人在家裡有自己的房間,但經常受嬰兒哭啼聲所困擾,而且弟弟及弟婦正考慮聘請外傭,有感單位的空間感將來會更少,因此對應否接受提議而苦惱。

樓主代友人詢問一眾網民的意見,「你寧願要30萬定繼續住公屋?」,引來大批網民熱烈討論。不少人都指30萬元的價格實在太少,認為弟弟是在佔便宜、打發哥哥搬離單位,「30萬,出面可以租咩樓...」、「講真,30萬真係好少。冇一球(100萬元)唔洗(使)講咁多」、「打漏一個0,300萬下話?300萬都要考慮下喎」

另外亦有網民建議哥哥「諗清楚」,若接受30萬元並搬走後,是否能負擔未來的租金,或是否有能力買樓及供樓,「如果本身都儲緊錢準備兩三年內買樓,咁我覺得都還可以。搬出黎租住細單位先、或者即刻拎舊錢幫補首期買樓」、「如果你本身就冇能力獨立住,30萬真係唔算咩錢。」

資料來源:「連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