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持續不斷,港鐵地鐵站成為示威者的攻擊目標,前年11月有一名年輕調酒師於旺角站出口縱火被捕。調酒師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另縱火及違反《禁蒙面法》罪則獲控方不予起訴,留待法庭存檔。辯方指被告願意全額賠償10400港元的港鐵維修費用。祁士偉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以待索取教導所及背景報告。

二十歲的被告沈俊傑,被控於前年11月3日在九龍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在九龍彌敦道用火燒毁港鐵旺角站C1;及身處非法集結期間使用蒙面物品。案情指,當日有約100人在旺角聚集堵路,多處被示威者縱火。於凌晨2時,被告以一塊布蒙面,將一些垃圾投進在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的一個火堆中。不久後,被告夥同其他人在旺角站C1出口外縱火,並將一些發泡膠盒及木盤投進火堆中。被告事後於同年12月31日在家中被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早於被警方拘捕時已坦白認罪,之後亦十分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可見其有真誠的悔意。另被告在被捕後,仍積極參與義工工作,且因知道自己有學識上的不足,正努力的增值自己。辯方形容被告是一個善良的年輕人,此次事件的發生非其本性。另生於一個破碎家庭,由祖父母撫養成人,現今亦肩負起照顧祖父母的責任。被告無案底,在事件中沒有使用任何武器,亦沒有傷及他人,望法庭能輕判。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