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27日,有示威者於旺角登打士街一帶聚集反對港區國安法,17歲中六男生及19歲浸大女生在旺角一帶馬路擺放膠籃及摺枱等雜物,早前承認一項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裁判官鄭念慈不接納被告行為對交通影響輕微,形容是典型的堵路行為,考慮到二人坦白認罪,有悔意,將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案件後至本月31日判刑。

被告為17歲劉姓中六男生及19歲浸大女生李梓瑩 ,二人於去年5月27日下午2時許在旺角登打士街35號外馬路中心,放下兩個膠籃和一張槢枱,導致一輛輕型貨車被阻,當場被捕。

辯方求情指劉姓男生有悔意,為人正面善良;自幼患嚴重哮喘,出身寒微,一家人需要依靠綜援過活。而浸大生為人善良勤力,樂於助人,老師亦主動為她撰寫求情信。

法庭記者:王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