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多區爆發「三罷」示威,其中黃大仙衝突激烈。當天一名32歲包裝設計師向警方防線擲物,被控一項暴動罪,今在區域法院受審前承控控罪,押後至下周一判刑。

32歲被告李澤霖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在黃大仙龍翔道參與暴動。

案情指,去年8月5日,黃大仙廣場舉行合法集會,數百人參與。同日下午約3時,一批為數約300人的示威者違反「不反對通知書」內容,突出龍翔道阻路,東行線上有燃燒的垃圾桶。未幾警員到場驅散,在示威者約20米外設封鎖線,其時行車道及行人路上各有約170及200名示威者。

示威者不斷辱罵警員,並向警員擲物件以暴力衝擊警方防線,包括使用雨傘、頭盔、磚頭等,及用彈叉向警員射鋼珠。警員發出口頭警告,但示威者未有理會。

警員在黃大仙廟附近向前推進,掃蕩期間約20至30名示威者突然衝向警務人員,並以硬物施襲,兩名警員分別小腿、右眼眉及口部被撃中。當時被告站在該些示威者前線,不斷從地上拾起雜物擲向警方,包括一個黃色頭盔,被告人亦不斷揮動手上的雨傘施襲。

警方決定撤退以保安全,其中一名警員曾向示威者投擲一枚催淚彈,被告拾起催淚彈彈殻試圖擲向警方。警員衝向被告,在現場將他制服。由於被告掙扎,各人跌在地上,導致被告面部和手腳受傷,之後被扣上手扣。

衝突事件中兩名警員受傷,傷勢包括門牙骨折及鬆動、嘴唇粘膜受傷、嘴唇擦傷,以及右眼眉腫脹和左小腿擦傷。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