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國會通過安樂死合法化 成歐洲第五國
03月19日
這項法案規定,患有極為嚴重且無法治癒疾病,或因失去行動能力而造成持續且無法忍受的身心痛苦的民眾,可申請安樂死。法案同時規定,申請安樂死的民眾須達到規定年齡,且須擁有西班牙國籍或合法居住權。
申請者必須完全了解這項要求的目的為何,並自願以書面形式呈遞兩次,且前後間隔15天,得到醫院批准後才可在醫生監督下進行安樂死流程,申請者有權選擇施行方式。
而為防止造成心理或道德良知上的壓力,醫生可以向衛生部門申請,避免擔任安樂死的執行人。
而西班牙將成為繼加拿大、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之後,成為全球第七個、歐洲第五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首相桑切斯推文說:「我們已在今天成為一個更人道、更公正和自由的國家,受到社會廣泛要求的安樂死法終於成為現實。」
在這項法律起草前,西班牙政府因為數宗備受矚目的案件而受到公眾壓力,其中最知名的案件要屬作家桑佩德羅(Ramon Sampedro)。
桑佩德羅在一次潛水事故後於25歲時四肢癱瘓,並在隨後的29年裡為自己的安樂死權利而戰。他的故事後來被改編成榮獲2014年奧斯卡最佳外語片殊榮的電影《情流心海》(The Sea Inside)。
桑佩德羅的友人瑪內蘿表示,這項立法「對那些可以從中受益的人」以及「對於佩德羅」來說是一項勝利。瑪內蘿先前因協助佩德羅結束生命而被逮捕,但因證據不足並未遭到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