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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區議會主席楊彧發文指,本月初曾向懲教署提出以公務探訪一名居於深水埗的囚友,但署方不批准本人的申請,亦未有提供原因,並指對上一次成功申請公務探訪已是去年6月,促請署方盡快恢復議員公務探訪的權利,並增加審批透明度。

楊彧中午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本月初曾向懲教署提出以公務探訪一名居於深水埗的囚友,懲教署當時回覆指,如因緊急的公務理由必須探訪在囚人士,需向署方提出具體理據。他隨後詳細列出有關理據,包括收到囚友的親友求助,希望協助處理其公屋申請及社會福利等事宜,但指署方最終仍不批准其申請,並公開署方在周四(18日)的回信。署方在信中表示,考慮過楊彧所提交的理據後,未能批准其公務探訪申請,建議他考慮以親友探訪方式探訪該名在囚人士。

楊彧批評,署方早前以疫情為由多次拒絕議員公務探訪申請,目前隨著疫情緩和,政府各部門逐漸恢復正常工作,但署方仍以不同理由反對議員探訪囚友。他又指,對上一次成功申請公務探訪已是去年6月,並引述署方當時曾回覆指,「區議員若因公務理由申請探訪在囚人士,本署一般情況下都會作出批准。」他質疑,署方對於批准申請與否沒有標準,並指公務探訪是囚友的權利,向有公職人員身份作求助或投訴,並可以在充裕的時間內暢所欲言,並不是親友探訪可代替,批評署方的做法是剝奪囚友的單獨被探訪權,要求署方盡快恢復議員公務探訪的權利,並增加審批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