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台灣】8偷渡港人今分4批返港 40國安警負責接收
03月22日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於去年底就十二港人蛇案作出裁決,裁定男子鄧棨然及女子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被判囚三年及兩年,目前仍在內地服刑;餘下八人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及黃偉然,因偷越邊境罪成,被判囚七個月及罰款一萬元人民幣,由於內地計算刑期由拘留當日開始,故八人今日刑滿出獄及移送返港。
據了解,本港警方已接獲內地方面正式通知,因疫情關係,八人將會分成四批,首批預計上午十時遣返,最後一批為下午五時,警隊國安處會動員兩組人員約共四十人負責接收,屆時國安處和聯絡事務科人員,會過境辦理犯人移交手續。八人隨後會被押返天水圍警署「落簿」,警方會讓他們致電家人並接受國安處簡短查問。
早前警隊國安處已由駐港國安公署,接收了十二港人在深圳被捕錄取的口供,故警方現階段不急於與八人進行詳細會面;當他們在天水圍警署完成手續後,會由衞生署直接送往檢疫隔離十四天。由於繁複的檢疫及隔離安排,除了李子賢與郭子麟的三名家屬,其他被囚者一直未有家屬到深圳見面。
至於同案黃臨福及廖子文案發時未成年,並坦白認罪未被內地當局起訴,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已被遣送回港,完成十四天檢疫後,就反送中運動所涉控罪提訊,均遭加控不依期歸押罪,現時仍被還押壁屋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