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立法會外遞交請願信 促請議員嚴查港台
03月22日
團體促請,立法會議員行使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嚴查「通訊事務管理局」及「香港電台」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香港電台約章》、《電台業務守則-節目標準》及《公務員守則》中的煽動危害國家安全及有人涉嫌隱瞞利益衝突的事件處理投訴或行政不當。
該團體表示,就香港電台「中國點點點」節目涉嫌違法與違規,去年8月開始,他們的成員和數十名市民,用實名向「通訊事務管理局」作出數十個投訴,距今已有7個多月,只有1個調查完畢不成立的投訴個案,並指其他大部分有明顯問題的投訴仍未有調查結果或並未展開調查,質疑有縱容包庇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