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因參加立法會初選,涉干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正還押懲教看管。他今就前年屯門公園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及721元朗暴動案,被解往區域法院應訊,並主動申請撤銷在兩案的擔保。兩案分另押後至6月6日及6月8日再訊,以待同案其他被告申請法援。

首案被告為林卓廷(43歲)、廚師曾焌熙(28歲)及社工鍾凱研(39歲)。林及曾被控於前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煽惑事主X删除手機數碼內容;鍾則被控於同日同地,為了使他或其他人不誠實獲益而使用事主X的一部紅米Note 6,和非法損毀手機內一段有關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片段。

暴動案被告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8歲),則被控於前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