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辯論修改議事規則 違規議員日後或須暫停職務 03月24日 列印 謝偉俊指修訂《議事規則》並非要限制議員的憲制權利。資料圖片 立法會傍晚辯論修訂《議事規則》,引入懲罰行為「極不檢點」議員制度。在修訂下,被點名極不檢點行為的議員,在經過表決程序後,會被暫停參與議會事務的權力。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今次修訂並非限制議員的憲制權利,而是平衡議會有效運作,撥亂反正,令秩序重拾正軌。謝偉俊表示,在現行議事規則下,只能夠將議員逐離場或動議罷免,前者太寬鬆,後者太嚴格,今次修例訂是中間落墨,已參考了不同國家的做法。他又表示下一步會研究「響鐘點算法定人數」的操作有否修改空間,以及應否向暫停職務的議員停止發放薪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