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香港足球員卓耀國涉嫌在今年1月向將軍澳健明邨兩單位淋紅油非法追債,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案件今在觀塘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把案押後至5月6日再提堂。

錢官批准被告以3000元保釋,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不可接觸控方證人及到案發地點。

卓耀國曾因拖欠交政府款項被通緝,有香港球壇「壞孩子」之稱。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1月26日,在將軍澳健明邨明宙樓701室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其鐵閘和木門。卓另被控於2021年1月30日,在同邨健華樓2208室,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其鐵閘和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