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美國隊長」涉煽動分裂國家案9月開審 國安法官陳廣池處理
03月26日
被告馬俊文(30歲)被控在去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控方一度要求以中文審訊,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表示,由於本案材料以中文為主,若翻譯成英文有機會失去原意,加上被告曾在犯人欄內高呼要求用中文審訊。惟陳官指出,被告有選擇審訊語言的權利,也可改變他的主意,即使用英文審訊是辯方的策略,亦不應限制其權利,但同意須交由能操雙語的法官處理。
另外,控方透露將傳召28名警員為證人,並播方合共17小時的片段。陳官認為不需要完整播放片段,要求控方擷取所需部份。
被告被帶離犯人欄時,一度大叫「法官閣下!法官閣下!」,要求與陳官對話,惟未獲理會。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