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在《國安法》實施後,疑多次高叫示威口號,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訊。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透露,被告打算不認罪,但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只會就國安法條文詮釋及言論自由的權利提出爭議。案件9月28日開審,預計審期5天,將以英文進行審訊,主審法官為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陳官表示,由於本案文件以中文為主,必須由操雙語的法官處理,在「選擇有限」下交由他主審。

被告馬俊文(30歲)被控在去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控方一度要求以中文審訊,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表示,由於本案材料以中文為主,若翻譯成英文有機會失去原意,加上被告曾在犯人欄內高呼要求用中文審訊。惟陳官指出,被告有選擇審訊語言的權利,也可改變他的主意,即使用英文審訊是辯方的策略,亦不應限制其權利,但同意須交由能操雙語的法官處理。

另外,控方透露將傳召28名警員為證人,並播方合共17小時的片段。陳官認為不需要完整播放片段,要求控方擷取所需部份。

被告被帶離犯人欄時,一度大叫「法官閣下!法官閣下!」,要求與陳官對話,惟未獲理會。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