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30日)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面,討論有關完善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及其他跟進工作。她說,特區政府會全力推動修改本地相關選舉法律的工作,目標是在4月中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林鄭月娥向梁君彥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今天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以及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完善特區的選舉制度,特區政府對此是十分歡迎及支持。她說,特區政府會全力推動修改本地相關選舉法律的工作,目標是在4月中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她又感謝立法會接納她較早前的建議,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之下成立小組委員會,先討論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主要內容以及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當特區政府提交條例草案後,小組委員會將會立刻轉成法案委員會,審議有關法案。
 
她又指,考慮到本地立法和籌備相關選舉工作所需的時間,第七屆立法會選舉預計於2021年12月舉行。她向立法會主席表示未來數月政府仍有約16項涉及不同經濟及社會事務的立法建議有待立法會審議,希望第六屆立法會可繼續運作至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程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