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稱處長可作最終決定 編輯自主非監製或編導自主
03月30日
聲明表示,港台管理層已透過不同渠道向同事講解編輯會議的決定,亦會繼續這個安排,督導前線員工日後在製作節目時考慮相關因素。管理層稍後亦會加強員工編輯管理方面的培訓,讓他們進一步了解《約章》及《守則》有關節目必須持平、不偏不倚及真確準繩等要求。
聲明又稱,廣播處處長是港台的總編輯,負責制訂符合《守則》的編審制度,以準確、持平及客觀的新聞、公共事務及一般節目,為市民提供資訊、教育及娛樂。又強調處長作為港台的總編輯,可為港台作最終編輯決定,而編輯自主並非是指港台個別監製或編導自主,希望各方能尊重港台的編輯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