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指查冊屬重要查證手法 曾揭露不少重大報道
03月30日
記協發聲明表示,記者從來沒有要求享有特權,查冊手法一直以來沿用已久。聲明又指,傳媒發揮第四權監察社會的角色受到《基本法》保障,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更列明,新聞活動在特定情況下使用、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方面可獲豁免。
記協表示,特首聲稱收緊查冊安排是為了防止「起底」等不當行為,但政府卻從未提供任何證據顯示新聞工作者與上述不當行為有關。記協強調,新聞工作者在揭發社會不公義事件前經過反覆求證,而各項查冊及查閱政府公開資料正是重要的查證手法,亦是新聞工作者負責任、尊重事實真相的體現。
記協又指,過往不少關乎重大公眾利益的報道,都是傳媒透過查核車牌及查冊等方式揭露的,包括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僭建、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新界東北囤地、涉嫌與太太經營劏房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