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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出席立法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小組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關注,會否有主要官員擔任完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後辭職,再競選行政長官,憂涉利益衝突,問當局如何處理。曾國衞回應指,主要官員若要參選,應該要辭職,因此應該不存在利益衝突問題。

鄭松泰在會上問及行政機關官員審批立法會參選人資格,質疑是貪腐的溫床。曾國衞表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成員,要有相當行政經驗並獲中央信任,更要相當熟悉憲法、基本法、國安法等,因此,由主要官員擔任並無不妥。

曾國衞又指,官員在立法會是坦然接受質詢及批評,就算參選人曾批評司局長,亦不會影響資格審查的工作。另外,曾國衞表示,曾被資格審查委員會否定參選資格的參選人,不等於日後在其他選舉都不符資格,委員會會按每次選舉情況,重新審查參選人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