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8.18非法集結案 今早裁決
04月01日
審訊期間控方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大律師林芷瑩代表;辯方各被告均由資深大律師代表,蔡維邦及余若薇代表黎智英、戴啟思代表李卓人及何秀蘭、何沛謙代表吳靄儀、潘熙代表梁國雄、駱應淦代表李柱銘和何俊仁、夏博義代表梁耀忠、彭耀鴻代表區諾軒。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民主黨主席李永達、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梁家傑、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佔中三子」之一陳健民、社民連成員吳文遠、黃浩銘、曾健成及陳寶瑩到場旁聽。
9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前任議員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區諾軒,同被控在前年8月18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罪。區諾軒承認了2項控罪,梁耀忠則承認了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