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教師涉詐騙學校530萬元 本月22日轉介至區院再訊准保
04月01日
38歲被告蔣怡興,案發時是梁式芝書院的教師。他被控3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5項盜竊罪及10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有關控罪涉及5個項目,包括構建一個歷史畫廊、安裝課室白板、以及更換LED燈管及2000張學生椅子,而合約總額約59萬元。
另外5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一份投標摘要及批核紀錄,以及4份書面報價摘要及批核紀錄誤導該校。該5份文件涉嫌各載有一項虛假陳述,即被告於參與一項採購活動的公司或機構,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財務利益。
有關控罪涉及另外5個項目的採購活動,合約總額為約69萬元,當中包括翻新教堂,以及供應及安裝鋁板、課室窗簾及LED燈管。
另外5項控罪指,被告涉嫌盜竊該校共逾370萬元。被盜竊的款項涉及另外3個項目,即兩個在強制驗樓計劃下的項目,以及一個窗戶維修項目。
另外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就上述兩個強制驗樓計劃的項目,使用一封看來是由該校校長發出的信件副本,以及一份看來是由一名項目工程顧問發出的付款證明書副本,分別誘使一名裝修公司東主及該校一名職員接受它們為真文書的副本。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一份看來是該校所接受的報價單的副本,誘使一名傢俬公司東主接受它為真文書的副本。該報價單涉及為教員室供應及安裝56組書桌,總值約29萬元。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