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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表示,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暫定於6月5日及12日或如有需要於6月內的其他日期在香港舉行,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4月2日起報名參加。

當局會因應新冠肺炎的疫情發展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調整綜合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安排,並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公布。有意參加考試人士應留意最新公布。

政府會在試場採取預防措施,以保障考生和監考人員的健康,包括在試場的指定位置設置體溫監察站,要求所有考生和監考人員在試場內戴上口罩,以及擴闊考生座位之間距離等。如有需要,考試會分多日舉行,以減少每日在試場的考生人數及確保考生之間的社交距離。

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考試成績,除非應徵者持有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的同等成績。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考慮參加是次考試,以便在下一次綜合考試前,當有關職位作招聘時,符合應徵資格。

此外,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基本法測試的成績會用作評核應徵者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