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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疫情發展反覆,2021年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生可能會在考試期間須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或須留在其處所等候檢測結果,因而影響其參加文憑試,教育局聯同食物及衞生局、民政事務總署、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民安隊及考評局,就相關措施為考生作出特別安排。
 
今年的文憑試將於4月23日至5月22日舉行。教育局發言人今日表示,為協助可能受有關強制檢疫或強制檢測安排影響的考生如期參加文憑試,教育局協調多個政府部門及考評局,為考生設立特別安排,以應付不時之需。
 
為可能受強制檢疫或強制檢測影響的考生所作的特別安排如下:
  
(1)須入住檢疫中心接受14天強制檢疫的考生

由4月9日起,如考生獲通知須接受強制檢疫,考生可表明為應屆文憑試考生及提交證明文件(包括准考證),及表明於檢疫中心應考的意願。有關考生將會獲安排於竹篙灣檢疫中心進行強制檢疫,並於檢疫期間,獲安排在檢疫中心內進行文憑試。考生須通知考評局其於檢疫中心內應考的意願,學校考生須經學校申請。以便考評局作相應安排。

根據衞生防護中心的建議,考生將被安排在經過清潔的獨立房間內應考,而監考人員會被安排在房間外監考,以減少與考生的接觸。監考人員會被安排接受防疫訓練,包括正確佩戴及卸除個人防護裝備。稍後考評局將公布招募監考人員及相關細節。教育局呼籲學校支持此安排,積極派出監考人員接受防疫訓練,協助有需要的考生,亦歡迎退休教師申請擔任監考人員。

如考生不願意在檢疫中心內應考,可按既定機制向考評局申請成績評估,並有可能被安排到其他沒有考試安排的檢疫中心進行強制檢疫。

而考評局表示,為保障文憑試的公平公正,所有試卷將於考試當日運送至竹篙灣檢疫中心,而每個獨立考室會安裝錄影設備,以監察考試過程,並有監考人員在考室外監考及協助考試進行。所有考試程序,包括檢查考生的准考證與身份證明文件、開考及完卷時間、考試規則等,會盡量與一般試場安排一致;至於聆聽考試,則會採用收音機廣播形式進行。但因場地和設施所限,部分特別考試安排或未能提供。

每科考試完結後,考生的答卷會放進膠袋密封,並在消毒後盡快掃描答卷,以便進行網上評卷。在檢疫中心應考的考生將同樣於7月21日獲發文憑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