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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修改選委會、特首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在新制度下,全數取消區議會在選委會的117席,改而新增地區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等組織代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早上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區議會換屆後,泛政治化情況非常嚴重,偏離了原本的地區工作,只集中政治訴求。

他指出,由於區議員具有大政治能量,在選委會及立法會中有不少議席,但其政治參與度過高,被利用作「反中亂港」,因此要收回他們的政治能量,令區議會回復原本的職能,待日後重回正軌時,再考慮是否恢復。

曾國衞又指,雖然有關的地區組織委員會成員由政府委任,但不能因而說成是幫助特首連任,認為不應有陰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