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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經過深入調查後,於本月2日展開一連兩日代號「虎撲」的行動,並搗破一個非法釣魚機賭檔及一個非法麻雀賭檔。

警方在行動中,突擊搜查荔枝角道314號一個單位,以及長沙灣道259號一個單位,分別搗破一個非法釣魚機賭檔及一個非法麻雀賭檔,拘捕一名35姓陳本地女負責人及一名55歲姓王男負責人,涉嫌經營或管理賭博場所。

另外,現場的8男12女,年齡介乎20至74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被捕人亦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條例》(第599G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亦在行動中檢獲兩張電動麻雀枱、4副麻雀、4部釣魚機、一批遊戲卡及大約1,000元賭款。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管理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此外,《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訂明,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四人的群組聚集。警方呼籲大家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