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修改香港選舉制度,並於早前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投票是公民責任,市民不應投白票,並指會研究目前的規管是否足夠。

鄭若驊在受訪節目時表示,啟動召集人制度屬於中央事權,不需在本地立法,又形容該制度是應對緊急情況的安全網,總召集人亦只會在必要時召集會議,但指目前難以就緊急情況舉例。至於資格審查委員會會由國安委協助審查,並會提交審查意見書,有關決定不可司法覆核,她則解釋指,國安委工作需保密,並指國安委的不少機密資料或是情報或涉及國家機密,包括相關人士如何與外國勾結等,因此相關情況不能公開。

另外,對於新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列明特區需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她則指,會研究是否進一步規管,包括現時的規管是否足夠,以及如何令選舉能公開、公平及誠實地進行。被問到部分人在網上提出在選舉中投白票,相關行為是否屬於操縱選舉時,她則指,投票是公民責任,市民不應投白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