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巡查逾千間處所 揭10名餐飲業務負責人違防疫規定
04月04日
食環署過去兩天的聯合行動共巡查了92間餐飲處所,另外食環署亦巡查了894間餐飲處所及145間其他處所。食環署共向10名涉嫌違反《規例》的規定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當中3宗涉及未有確保顧客在進入處所前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或登記其姓名、聯絡電話及到訪處所的日期及時間,其餘則涉及餐桌之間的距離或分隔、佩戴口罩及未有安排所有員工每14天進行一次有關新冠肺炎的檢測。
有關餐飲處所因為未有採取相關的規定或限制,須於執法人員發現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在下午6時正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須安排不多於二人同坐一桌,為期3天(2宗)、7天(2宗)及14天(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