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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中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在內地刑滿返港後,被控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協助罪犯,以及無牌管有彈藥共三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完成強制檢疫令的李將出庭應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控方則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辯方繼續由羅達雄大律師代表。案件押後至5月18日進行交付程序。

李宇軒於3時許步出犯人欄,神情正常。李甫出庭便隨即不斷來回向旁聽席掃視,其間曾一度向旁聽席微微點頭示意。

散庭後,羅達雄大律師及其事務律師尚未離開法院已遭大批記者包圍,事務律師初時拒絕透露他的姓名,僅言他來自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所。惟後來,有記者追問他是否陳天立律師時,他點頭示意。

羅及陳一度遭圍堵在電梯外,記者追問陳有沒有見過李、與李的家人有沒有接觸過等問題時,陳只回覆稱:「絕對唔係官派律師」,因為「我知道自己唔係」。陳另稱李不想透露任何事情,他要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並指李正在申請法援。後來,羅及陳雖然成功進入升降機,但仍遭大批記者尾隨至停車場,陳一度表示:「唔好逼我,我都好難做。」並稱被告不一定要透過家屬搵律師,律師亦不一定要接觸家屬。但對於記者追問李宇軒如何接觸到他,陳沒有回應。

被告李宇軒(30歲)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協助罪犯罪及無牌管有彈藥罪共3罪。完成強制檢疫令的李宇軒今於下午1時許,在多輛警車開路下,包括逾10部電單車,乘囚車進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