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學生於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示威中,於鰂魚涌被警方追截時推跌一名老婦,及在警員制服期間掙扎,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及抗拒警務人員兩項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指被告在案件中推跌年紀老邁的婦人,案情嚴重。另外被告拒捕時掙扎時間雖短暫,但法庭有責任保護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需判以阻嚇性刑罰。劉官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處被告入住勞教中心,兩項控罪刑期同時執行。

劉官判刑時指,即時案發時沒有示威堵路行為,但被告當時身穿黑衣物,其所在時間、地點及衣著明顯與網上號召的示威活動相關。而年過80的事主被推跌後沒有生命危險實屬僥倖,案情嚴重;另法庭有責任保護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判刑需反映控罪嚴重性。劉官表示希望被告如求情時所言,積極配合訓練,將來貢獻社會。

被告梁肇鈞現為浸會大學一年級生,辯方求情指報告內容正面,被告中學時參加助人為本的課外活動,升讀大學後亦因父親中風而分配更多時間照顧家人;其良好品格一以貫之。他亦承諾會積極配合懲教處的訓練及規矩。被告母親於庭上一直雙眼通紅,並以紙巾拭淚。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11日,在鰂魚涌英皇道康山花園8座附近,襲擊女子周月雲及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員23510。

法庭記者:王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