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母不滿兒子交女友冷落自己 用刀刺兒子: 我們一起走
04月07日
事發於台灣新北市,61歲的彭姓女子於2001年與嗜賭成性、長期家暴她的丈夫離婚,並由自己獨力撫養一對子女。彭婦視子如命,在兒子長大後不顧兒子的反對,仍堅持與他同房睡覺。
但當子女日漸長大,女兒先結婚離家,而兒子亦結識了女友搬離住所,只剩下彭婦一人留在家中,所以她感到十分寂寞。就在去年5月時,兒子回家欲向彭婦借錢與女友旅行,彭婦事後希望兒子留下來吃晚飯,但遭兒子拒絕。彭婦一怒之下便用菜刀刺向兒子腹部,稱「我們一起走,遺書都寫好了」。
不過彭婦其後看到兒子血流滿地躺在地上時,突然察覺到自己的魯莽,於是立即報警叫救護車,並向警方坦白自首。兒子送院搶救後並無大礙,而彭婦亦被起訴殺人未遂罪,她供稱「只是持刀輕輕劃過,想給他教訓,希望他不要去玩。沒有殺害之意」。
最終法官考慮到她自首有悔意,而且是因為長期缺乏關心才會犯案,兒子事後亦原諒了她,所以決定判處2年有期徙刑、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