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復活節檢控15餐廳負責人 涉未確保顧客掃瞄安心出行或登記
04月08日
食環署於復活節期間繼續就防疫規例嚴厲執法,除了在各區加強巡查外,亦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對違例者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綜合本月2日至6日整段長假期,食環署與警方的聯合行動共巡查241間餐飲處所,另外食環署亦巡查2 175間餐飲處所及496間其他處所。食環署共向25名涉嫌違反《規例》的規定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當中15宗涉及未有確保顧客在進入處所前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或登記其姓名、聯絡電話及到訪處所的日期及時間,其餘則涉及餐桌之間的距離或分隔、佩戴口罩及未有安排所有員工每14天進行一次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檢測。
有關餐飲處所因為未有採取相關的規定或限制,須於執法人員發現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在下午6時正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須安排不多於二人同坐一桌,為期3天(3宗)、7天(6宗)及14天(16宗)。行動中,食環署亦向一名未有按《規例》關閉浴室的負責人及一名涉嫌無牌經營食物業的人士展開檢控程序。
發言人強調,食環署會繼續在全港各區餐飲處所加強巡查,並按需要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確保餐飲業務負責人及市民嚴格遵從相關規例,亦會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以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在食物業處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