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聲明反對任何國家包庇罪犯 斥畏罪潛逃是羞恥和懦夫
04月09日
聲明指,自2019年6月起一連串暴亂和「港獨」違法行為以來,有不少在香港干犯了嚴重傷人、縱火、製造汽油彈、製造炸藥、刑事毁壞、暴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嚴重罪行的罪犯,畏罪潛逃離港,逃避法律責任。聲明表示,這些罪犯堆砌諸多藉口,包括欺騙法庭以獲批准離開香港、假稱是因政治理由被起訴等,刻意逃避法律制裁,形容是羞恥和懦夫的行為。
聲明強調,在香港,任何拘捕和檢控都是針對犯罪行為,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思想無關;拘捕和檢控是基於事實和證據,並嚴格按照法律進行。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香港有獨立的司法制度及終審權,所有人都獲得公平公正的審訊。
聲明續指,任何國家、地區、組織或個人以任何方式包庇香港犯罪分子,是蔑視法治,極不尊重香港法律制度及粗暴干涉香港事務,特區政府表示強烈反對和不滿。他們包庇這些縱火、傷人、製造炸藥、暴動、危害安全等罪犯,窩藏在其國家或地區,對他們所犯的罪行視而不見,不顧其對當地社會和居民可造成的安全威脅,最終會自食其果。
羅冠聰周三在社交媒體公布,經歷約四個月的申請,早前已接獲英國內政部批出庇護申請。他形容,申請經過多輪與難民審批機關的會面、會談,又說自己的個案是「基於面對過的政治案件、中共在國安法下的通緝,諸多證據顯示是因政治逼害而被逼離開家園,且在可見將來無法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