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涉壟斷被罰款 人民日報:規範是為了更好發展
04月10日
阿里巴巴集團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裁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判罰款182.28億人民幣(約216億港元)。《人民日報》撰寫評論指,是次處罰為監管部門強化反壟斷,以及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具體舉措,是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的有效規範,堅持發展和規範並重,把握平台經濟發展規律,建立健全平台經濟治理體系,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
評論指,監管部門綜合考慮集團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因素,對其處以2019年銷售額4%的罰款,對企業發展是一次規範扶正,對行業環境是一次清理淨化,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是一次有力維護。評論又指,規範是為了更好發展,「扯袖子」也是一種愛護,相信隨著治理體系的不斷健全,平台經濟必將迎來更大發展機遇,更好地為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