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載3刀匪打劫內地夫婦37萬人仔 車手判囚5年4個月
04月14日
辯方求情時指,31歲被告丁志豪案發時剛為人父,丁身為家中經濟支柱,因財政緊絀而收受5000元接載涉案3名歹徒,丁稱3名歹徒上車時看不到他們手上有刀,在車上等候時目睹事發經過才發現事態嚴重,但丁並非案件主腦,沒有參與計劃或實行搶劫。
潘敏琦法官考慮本案案情、辯方求情、量刑指引等,認為丁承認控罪,有真誠侮意,男傷者右手及左膝被斬至傷勢嚴重,其中指及食指遭斬斷,事後需接受接駁手術,妻子在混亂中手臂受傷。丁誠懇地向傷者道歉,希望早日完成服刑,盡早出獄盡父親的責任,承諾日後會奉公守法。潘官指案件涉及肢體暴力,被盜現金至今仍未被尋回,丁夥同犯罪與3名歹徒有相同罪責,終判丁入獄5年4個月。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