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13日網民發起全港「三罷」,兩名分別18歲及27歲男青年被指在大埔參與非法集結,其後分別被搜出士巴拿及催淚彈彈殼等物品。二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於粉嶺法院判刑。陳炳宙裁判官指,案發時為香港發生史無前例的公共秩序問題期間,超過100人非法集結並堵塞主要道路,事前一定經過預謀,出現實質暴力的風險極高,案情十分嚴重。最終判18歲青年進入教導所,另一人則判監禁21個月。

被告分別為西廚餐廳侍應蘇偉成(18歲)及倉庫管理員巢廷堅( 27 歲),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3 日與其他不明人士在大埔太和路參與非法集結。二人另各被控一項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指他們在太和路身處非法集結時,分別使用掛耳式口罩及防毒面具。蘇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一個士巴拿、一把鉗及一包塑膠索帶。巢則被控無牌管有彈藥罪,即管4個已使用的催淚煙彈小彈頭。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蘇偉成在遭拘禁期間對問題嚴重性有深刻的反省,後悔讓家人失望及傷心。被告生於單親家庭,其母親需要兼顧工作及照顧三名兒女,因而未能結予其最好的管教,幸而被告尚算乖巧。另被告不於西廚學院學廚,惟因不知案件的最終結果,故於去年停學。陳官隨即質疑:「件案未完結,咁佢又日日食飯瞓覺,好似正常人咁生活?」

陳官判刑時指,若巢廷堅當日有使用暴力則應改控為暴動罪,故不接納此點為求情因素,並直言:「被控非法集結已經是他走運。」對於巢的母親指他只是受社會氣氛影響犯案,陳官指當時仍有不少市民安分守己、奉公守法,因此若這一點能讓其獲得輕判將會是一個笑話。另雖然巢拾取的彈藥不具殺傷力,惟其目的是削弱警方投放催淚彈的效果,或許會導致警員被迫使用更大殺傷力的武器,或選擇「埋身肉博」,最終決定就三罪判巢即時入獄21個月。

至於蘇偉成,陳官指蘇不能在犯法後,以讀書及就業作為理由而不受到法律制裁。對於蘇的老師說蘇只是因追求公義而犯錯,陳官稱希望該老師能思考一下,為何他會教導出一個相信犯法為追求公義方式的學生。另其母親稱蘇希望日後能從事西廚工作,而為他人帶來快樂,陳官直言:「相信少了被告這一個中途輟學嘅學廚,唔會少咗快樂。」

陳官續指,蘇當日帶備工具到現場,明顯有預謀,且參與程度高。雖然感化官建蘇進入勞教中心,惟陳官認為這是因為感化官不清楚其在還押時的表現,蘇一直否認控罪,在出庭抗辯時更胡說八道,惡意誣蔑警員使用過度武力,至今仍沒有向涉事警察道歉,可見其悔意不足。最終考慮到蘇是一個讀書不成又沒有一技之長的年輕人,認為教導所能協助其學習人生技能,及培養守法意識,對其人生有幫助,亦可令社會少了一個會干犯嚴重罪行的人,故判其進入教導所。

法庭記者: 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