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子前年在大埔「連儂隧道」看到數人在派發反修例遊行傳單及張貼海報時,突然拿出刀身長11厘米的利刀,隨機向一名素未謀面的青年割頸劏肚,導致青年腸臟外露,內地男逃離現場後大叫:「香港屬於中國!你哋攪亂曬香港!」,然後乘的士到警署自首。內地男今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辯方求情時表示他當時看到香港人鼓吹分裂國家,當下認為自身安全受威脅才會施襲,陳慶偉法官聞言遂指:「佢喺深圳絕對安全喎,唔洗特登走嚟香港」。案件押後至5月14日下午判刑,以待控方找出量刑起點超過7年的相關案例。

22歲被告柳国升承認於2019年10月19日,在大埔雅運路近港鐵大埔墟站入口, 意圖使男子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名男子。辯方求情時形容事件完全不必要的愚蠢行為,柳於剎那間喪失理智,他與X素未謀面,反映事件全非私人恩怨,而是完全關於柳的愛國心及政治關注。辯方指柳不能解釋自己為何會衝動施襲,但他當時看到香港市民在鼓吹分裂國家而感到憤怒,而他並沒有預謀犯案。

陳官質疑沒有預謀犯案之說,指出柳特意在案發前一天到港,在港購買菜刀後隨身攜帶。辯方解釋指柳在深圳時希望親身到港視察,但到港後發現自己的政見不同,柳便認為自己是異類,像被狼群狩獵準備撕咬他,而且柳本身沒有計劃要傷害X。陳官聞言遂指:「佢係深圳絕對安全喎,唔洗特登走嚟香港」。辯方補充指,假如柳有意惹事,他會更好地裝備自己,並非只拿一把菜刀,而柳亦透過律師向X深表歉意。

陳官一度質問控方為何會把案件轉介到高等法院判刑,控方解釋被告原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而辯方提出被告願意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才會改控被告有意圖傷人罪。陳官指現在手上案例的量刑起點均是七年以下,故要求控方找更多相關案例,以作判刑參考。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