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男子前年年底被裁員後囊空如洗,便在疫情下在網上訛稱有口罩售賣,騙取逾80名買家合共12萬元。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林嘉欣法官今判刑時稱,被告在口罩成為必須品的情況下欺騙受害人,形容他行為卑劣,判他入獄18個月。

被告郭梓軒承認於去年1月23日至30日期間,在網上平台訛稱有口罩出售,欺詐80名買家13萬8千港元。案中80名事主年齡介乎16至50歲的事主,在網上交易平台「Carousell」看到由被告刊登的外科口罩售賣廣告,以每盒50或280元售價,事主訂購口罩後把50至3964港元存入被告前女友駱家燕的戶口。被告透過WhatsApp通知各人在指定時間到旺角港鐵站取貨,惟各事主付款後已無法聯絡被告,最終報警求助。

去年2月2日警方在旺角山東街將被告拘捕,被告警誡下表示:「阿sir,係我做嘅,係我呃咗呢班人嘅錢。」由於被告沒有銀行戶口,一直借用女友戶口出糧,女友對戶口有其他用途並不知情。被告從該戶口取出約8萬元,花了當中3萬元打機,其餘款項由女友主動交還或遭警方搜出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