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女子手球代表隊(女子手球代表隊)教練,串謀隊員偽造訓練出席紀錄,欺詐香港體育學院(體院)政府訓練津貼,涉款共2萬4千元。被告今日(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押後至5月6日判刑,以待葉仕仁的社會服務令報告,他獲准以現金保釋。

葉仕仁,34歲,女子手球代表隊主教練,承認兩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他另一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同案被告黃穎彤,26歲,及許穎珩,23歲,分別為女子手球代表隊隊員及前隊員,各被控上述其中一項串謀欺詐罪名。2人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各簽保守行為12個月。

廉署早前調查一宗貪污投訴時揭發本案。

案情透露,葉仕仁於案發時是女子手球代表隊的主教練,黃穎彤及許穎珩同為該隊隊員,2人均獲手球總會推薦領取上述計畫的津貼。

黃穎彤於2019年3月向葉仕仁表示,因為要參加實習而未能在同年3月及4月按申領津貼要求,出席規定時數的訓練。葉仕仁其後提議虛報黃穎彤該兩個月的訓練出席紀錄,而領取的津貼會用作支付代表隊一般開支。黃穎彤同意葉仕仁的建議。

虛報了黃穎彤於該兩個月全數出席訓練的出席紀錄,其後被呈交予手球總會及體院以申領該津貼,黃穎彤並獲發兩張合共8千元的支票。黃穎彤於2019年9月兌現兩張支票後,把同等金額的款項交予葉仕仁。

廉署調查顯示,黃穎彤於該段期間沒有如紀錄所述出席有關訓練。

案情又透露,許穎珩於2019年4月底表示想退出女子手球代表隊。許穎珩同意葉仕仁的提議,讓他虛報其出席紀錄,繼續申領津貼以支付代表隊一般開支。

虛報了許穎珩於2019年5月至8月期間全數出席訓練的出席紀錄,其後被呈交予手球總會以申領津貼合共1萬6千元。許穎珩事實上沒有如紀錄所述出席有關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