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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集團計劃退出包括台灣在內的亞洲、歐洲、中東及北非等13個國家和地區市場的零售銀行業務。

花旗15日說,將退出在澳洲、巴林、中國大陸、印度、印尼、南韓、馬來西亞、菲律賓、台灣、泰國、越南、波蘭及俄羅斯的消費金融業務。該公司將繼續在這些市場提供商品給機構客戶群,包括私人銀行、現金管理部門,以及投資銀行和交易事業等。

根據花旗發表的聲明,該銀行將改從位於新加坡、香港、阿聯酋及倫敦等四個財富中心經營兩地區的消費者銀行業務。

所謂的消費金融,指的是一般個人的金融業務,包括信用卡、儲蓄、信貸、按揭等,都是消費性金融的領域。

花旗(台灣)銀行於1964年在台灣成立辦事處,1965年於台北成立第一家分行,花旗銀行現時是台灣最大的外商銀行,花旗表示,目前還沒有確定的時間表,期間花旗重申對消費金融營運沒有任何變動,員工不會有立即的影響,將秉持同樣的精神與熱忱,為台灣的消費金融客戶提供最優質的服務,也確保客戶權益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