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5月新措施防炒場 租用者甩底2次禁租場90日
04月16日
康文署解釋,現時場地容許非租用人「執雞」,免費使用別人沒有如期租用的場地或設施,針對租用人可能濫用「執雞」而故意於用場當天才取消訂場,從而「炒場」,料新的「不取場」違規紀錄可杜絕「炒場」。
此外,另一項打擊「濫用優惠收費」新措施同日實施,租用人如享用優惠價租用康體設施,租用人及同行人均須符合相關資格,若任何一位使用者不符合資格,租用人即不能用優惠價租場,須補付差額。例如一名可享用優惠價的學生租用羽毛球場,與成年友人一同用場,該學生須以正價租場。
新措施會加入罰則,若有關租用人在取場前未有補付場租差額,會被暫停預訂收費康體設施90天。但新安排不影響殘疾人士現時可與一名同行照料者陪同使用設施,他們仍可繼續以優惠價預訂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