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台港男涉「N號房」風波證據不足獲釋 揚言有權潛逃英國
04月16日
何志偉今陪同受害者委託人W先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質疑該事件疑犯余X豪雖曾一度遭收押,但因目前證據不足被釋放,事後港男在個人網頁聲稱,已取得英國、香港的公民權,正考慮移民海外,檢控單位卻對港男犯行沒有處置,放任在外流竄。
「台版N號房」事件,受害人被設局以致盜錄下私密影片公然在網上販售交換,受害人涵蓋藝人、社會人士、運動員、學生等,其中網站內有大量學校男生宿舍、中小學廁所公共運輸廁所,或以針孔、手機等竊錄畫面。
W先生說,被害人提出告訴後,台北地檢署至今完全沒有動作,至今已經半年,卻始終不見對其提出告訴的台北地檢署有任何作為與行動,讓受害者感到很灰心,呼籲北檢及法務部盡速出面處理。
現時香港並沒有法律容許香港和台灣進行司法協助和移交逃犯。意味一旦涉案疑犯回港,或再出現台灣殺人案的困局。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2018年涉嫌在台北殺害女友,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後撤回,在陳同佳干犯洗黑錢罪判監29個月後,2019年10月23日已經刑滿獲釋,至今因為沒有台灣入境簽證而仍然身處香港。香港政府多次重申,對於陳同佳在台灣涉嫌犯的罪,香港法庭並無管轄權,香港有關當局也不可能將陳同佳續押或向他追訴他涉嫌在台灣所犯的罪行。
而英國與台灣並沒有邦交,也沒有引渡條例,2010年在台灣醉酒駕駛撞死送報生的英國籍商人林克穎(Zain Taj Dean),棄保潛逃出境,台灣跨海興訟,但2019年蘇格蘭高等法院宣判,不予引渡林克穎到台灣受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