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忘記曾買樓 5年後憶起上門揭被前人出租兼索管理費
04月16日
申女士4月11日告訴媒體,這套房產是自己的母親五年前即2016年,通過朋友介紹出資購買並登記在自己名下,2017年收樓後她和家人就再也沒有去看過,作為該房產的現任業主,她手續齊全。「買了這套房子之後,因為家裡發生了變故,我就把這套房子給忘了。2019年我在處理家裡事情的時候,發現了購房合同,補辦了房產證。」
申女士想把樓賣掉,於是來長沙看屋,卻發現房子被人出租了。「再過來看的時候發現房子已經被出租了,也沒有人通知我。到物業管理去了解的時候發現還欠了物業管理費。」。
申女士解釋,把她的房子租出去不是別人,就是原業主劉先生。申女士:「18年到現在,我沒有接到任何人給我打電話說,我這房子要出租,我也沒有收到過房租。」申女士:「當時我來處理的時候,我才發現這個房子,已經被重新出租出去了,我也不能出租也不能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