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宣誓難過關 李軒朗失區會議席決定不上訴
04月17日
高等法院3月25日裁定李軒朗於選舉呈請中敗訴,並宣告他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並非妥為當選。根據法例,法庭裁決暫緩生效,直至上訴至終審法院的14工作天限期屆滿為止。
李軒朗今日表示,經研判法律觀點和社會形勢後,決定放棄將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他解釋,上訴程序所費不菲,有關資源應更直接用於支援其他「受壓迫者」身上。而即使上訴得直,他亦難以保證可在區議員宣誓法實施後可以「過關」留任。因此,他已通知律師團隊決定不擬提出上訴。
隨著上訴限期即將結束,下周一(19日)將會是李軒朗出任九龍城區議會議員的最後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