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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今日開會,審議修改選舉制度。在會議上,有議員認為,身兼人大政協的立法會議員,只能成為所屬界別的當然委員並不公平,並指若不再連任立法會,將失去選委身份的安排不合理。

完善選舉制度條例草案訂明,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立法會議員只能登記立法會界別,作為選舉委員會當然委員。工聯會議員黃國健表示,相關做法並不公平。議員馬逢國則指,若身兼的政協委員的立法會議員不參與12月的立法會選舉,或是未能成功連任,將失去選委身份的安排不合理。他又指,「不能因為制度是這樣,知道是這樣就算」,並認為應讓相關人士有選擇,自行選擇出任哪個界別,否則會出現不合理狀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回應時則指,相關安排已得到中央確認,並認為可反映人大決定的精神及含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則指,港區全國人大及政協委員佔選委會190席,中央明白席位不能容納所有委員,並形容相關情況是「無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