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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早上出席立法會委員會會議時透露,擬於下月公布,按非公務員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也需簽署效忠聲明的安排,當中包括合約員工及退休後再獲聘的人員,但暫不會要求醫療、教育、社福等資助機構員工宣誓或簽署聲明。

至本月初,共129名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簽署聲明,包括16名紀律部隊人員,大部分屬文職職系;當中25人已辭職或將離任,另有1人因本身涉不當行為已被革職,會繼續跟進其他個案,當事人可被勒令辭職,料數個月內完成處理。聶德權表示,相關部門已去信要求對方解釋原因,部分人指聲明內容損害言論自由,也有人表明不同意聲明中的內容,或與持有外國國籍有衝突等。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補充,大部分涉事公務員因解釋不被接納已被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