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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及多名泛民主派人士,涉於前年國慶日,在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下組織及參與遊行,被控煽惑、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作審前覆核。全部被告均擬不認罪,案件排期至5月17日開審,預計審期10天,由胡雅文法官審理。

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蔡耀昌同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另被控煽惑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交換控罪為公告未經批准集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