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專欄】文化管理
04月21日
有同工指科層領導令學校依章辦事、系統明晰、專門專責和公平公正;故多被大型機構團體所採納。然而,這卻欠缺一點彈性且變得事事因循,因以規則為本,會窒礙創意思維和難以應對個別情況的需要,甚至影響持份者對學校的歸屬投入感。
與此同時,很多同工不約而同提出文化管理,但卻又感到有點抽象,不知如何推展。學者吳清山指出,學校文化是指一所學校經過其內在運作系統的維持,並與外在環境的變化作出互動,長期累積發展的成果,這包括:信念、價值、規範、態度、期望、儀式和行為等。由於學校內的持份者對其意義作出分享和理解,漸漸便成為學校持之以恒的獨特現象。
與會者談得興高采烈之時,又質疑文化管理是否有其確切的成效。以我所知,兩位學者Deal和Peterson在一九九九年發布研究結果,發現文化管理可令學校效能的生產力提升和校內教職員工同心協力培育學生成長。除此之外,文化管理除可促進學校改變和革新之餘,還令持份者實踐承諾和提升認同感。這一切均可令校內教職員工和學生珍視校園的學習和生活,從而獲得正面的績效。
研究結果和相關概念都能帶出文化管理的好處,但建構學校的文化是需要具體地落實推展。十多年前剛擔任校長一職,為培育同學一份尊師重道的文化,故在起初的兩年親自前往花墟購買花束,安排學生會同學在敬師日向老師表達心意。年復年後,同學們再毋須老師引領,已主動自行安排敬師日的活動:他們還改變了模式,為老師送上暖暖的早點。不但如此,他們還懂得把敬師之心推展至職員工友和學校的助理;這樣的文化已有所傳承。
假若學校能建構正面的文化,各持份者自會自發性作出合適的行為,各自發揮一技之長,恪盡一己之力,承擔一己之責。文化是需要時間去建立,亦同時需要我們啟動和有遠景去引領。
麥耀光
作者為廠商會中學校長,從事中學教育工作逾三十載。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4月21日教育版專欄「校長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