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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疑在去年4月,與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等逾10人,在旺角一家酒吧開會,該酒吧負責人又疑未有替顧客量體溫及容許多於4人同坐一枱,3人各被票控違反限聚令及酒吧禁令等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展開第3日審訊。案件裁定表證表證成立後,林瑞華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6月2日結案陳詞。

身兼餐廳及酒吧東主的林瑞華供稱,他在3月23日以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身份,在其位於黃埔的餐廳召開會議,與業界商討禁酒令事宜。當天有約30多人出席,涉案的Hands酒吧股東陳小姐(Koey)亦有參與。翌日他到政總代表業界遞交請願信。

同年4月2日傍晚,政府正式宣布翌日起所有酒吧強制停業。林形容,這是政府首次強制餐廳停業,情況令人憂慮,他遂在業界的WhatsApp群組提議召開緊急會議,並陸續有約21人報名。林又請來陳淑莊、牌照顧問及任職食環署的朋友出席,因為他認為陳淑莊身兼立法會議員及大律師,其政治及法律背景對會議有幫助。Koey在群組內答應借出Hands作為會議場地。

當晚林在約10時半到達Hands,他憶述入門時有人替他量體溫及提供酒精搓手液,當時店內仍有顧客,但沒有一枱多於4人,餐桌間有裝上屏風,但不能確定桌間的距離。他向Koey拿了張白紙,在白紙上就寫上「Private」字眼貼在閘邊,同時要求餐廳「落半閘」,當時餐廳內的顧客陸續結賬離開。

約11時10分,與會人士差不多到齊,林用咪高峰先向業界講解新法例;未幾陳淑莊亦到達,她再向與會人士解釋立法背景及提醒法例注意事項。他承認當時有參與立法會的念頭,但當晚會議上沒有提及選舉的事。

盤問下,林確認去年3月底到政總遞交請願信當日,陳淑莊亦有陪同出席,他解釋謂陳一直與他跟進業界議題,又承認他在去年1月加入公民黨,與陳份屬黨友。他又確認,Hands並非中小企食店聯盟成員,但由於他希望成為業務代表,故經常到不同的餐廳當光顧及與負責人見面,了解他們的訴求,其中一間便是Hands。

控方質疑,林大可以選擇在上網舉辦會議,沒有召開實際會議的必要性。林回庭謂:「可能你唔了解我哋嘅工作環境」,他解釋不是每個人都有電腦及時間在網上開會,實體會議是最快捷的方法。控方質疑當晚的會議是林參選立法會的「造勢大會」,旨在爭取業界支持,但林否認。

林在盤問下續指,他記得當晚曾有兩人光顧,當時職員有替他們探熱。當時二人坐在餐廳外的位置,「出面同入面有明顯隔開」,二人沒有影響或參與餐廳內的會議,但他同意該位置亦屬餐廳範圍。

辯方之後再傳召Koey作供。她憶述當晚借出場地後,特別吩咐同事要替與會人士量體溫。她承認最後幾名顧客結賬後,曾安排熟客坐在店外的位置休息,後來又安排兩位新顧客入座。她認為店外的位置與開會場地完全隔開,「唔介意俾人坐當休息」。她又承認曾向與會人士供應飲品,事後他亦自覺地付款,但並無向他們提供餐牌。

建立時間13:56
更新時間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