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3男涉非法集結及違蒙面法 辯方質疑警方作供加鹽加醋
04月21日
3被告依次為學生葉澤深、社工陳皆橋、導師陳約信,介乎20至22歲,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前年11月12日在荃灣沙咀道近大河道及禾笛街參與非法集結。3人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及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面罩。
駐新界南機動部隊A連4小隊警員朱秋明供稱,當日收到指示有人在沙咀道及大河道交界堵路。朱到場時,荃新天地商場外已有過百人聚集,大部份人身穿黑色衫褲。警方隨後進行驅散行動,朱與隊員一同包抄荃新天地,期間他看見戴著黑色口罩的首被告葉澤深,正在「博命」跑向朱的方向,朱思疑其參與非法集結,故大叫:「企係到,唔好走!」葉隨即轉入荃新天地中庭。朱追上前,追至禾笛街時,捉住葉身上的背囊,成功將他按在地上制服。當時,被告手拎一包未開封的白色索帶。
辯方盤問質疑朱指,葉在警署拍的照片顯示其當時有戴眼鏡,惟朱卻稱葉被捕時沒有配帶眼鏡,朱則反駁稱:「唔代表嗰時有戴。」辯方亦指出,葉在被捕時「揈手揈腳」是因為遭多名警員棍打,朱不同意。另朱在描述追捕葉的路線時,其說法在庭上、記事冊及書面供詞中有三個不同說法,警員解釋只是表達問題,三個說法均相同。
法庭記者:劉安琪